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了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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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项制度:
- 国家少生快富工程:针对特定人群的一次性奖励。
- 国家奖励扶助: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提供每年960元的扶助金。
- 国家特别扶助: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家庭提供每月450元或350元的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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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四项制度:
- 自治区少生快富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 自治区特别扶助:对于女方年龄在45至48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额外扶助。
- 扩面县:将奖励政策扩展到更多的县市。
- 城镇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人口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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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制度: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
- 特别扶助提标金:提高部分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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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达到一定年龄的无固定单位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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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具体措施:
- 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 在承包土地和划分宅基地时优先优惠。
- 列入社会救济对象的,优先发放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目标人群会根据不同的政策有所变化,并且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更新。因此,如果你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查阅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例如,2022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还有可能有地区性的差异,所以具体情况还需参照当地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