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办撤销待受理业务,可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一、个人用户撤销方法
- 进入办事记录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底部导航栏的【我的】,选择【办事记录】进入相关界面。 - 选择待撤销业务
在【我的办事】或【办事记录】列表中,找到需要撤销的待受理业务记录。 - 删除/撤销操作
- 部分业务可直接点击记录右侧的【删除】按钮完成撤销。
- 若界面显示“撤回”选项(如申请单处于“审批中”状态),可尝试长按或点击该选项。
二、企业用户撤销方法(以企业变更为例)
- 登录企业账号
通过电脑端访问浙里办官网,使用法人账号或APP扫码登录。 - 进入企业服务模块
在首页找到【浙江企业在线】→【我要办企业】,滚动至页面底部进入【我的办件】。 - 执行撤销操作
在办件列表中找到对应业务,点击右侧的【撤销】按钮即可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时效性限制:若业务已超出可撤销时限,需联系政务中心客服(如拨打当地政务热线)人工处理。
- 多渠道尝试:若APP内操作无效,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协助取消。
建议优先通过APP内流程操作,若遇问题再结合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