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烟台普通职工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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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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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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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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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使用山东省统一的单独支付病种对应的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医保基金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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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以上就是2025年烟台普通职工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