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隶属于山东省淄博市,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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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归属
高青县自1990年1月1日起划归淄博市管辖,目前由淄博市代管。其地理位置北接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东邻博兴县、滨城区,南界小清河与邹平市、桓台县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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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地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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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历史上曾属滨州管辖,但因黄河流域的水资源分配和管理需要,1990年划归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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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作为重要水源地,流经淄博和滨州,历史上曾因水利管理需要调整行政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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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信息佐证
多个权威来源明确标注高青县属淄博市管辖,包括政府官网、统计年鉴等。
综上,高青县是淄博市代管的县级行政单位,不属于滨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