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阳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期
-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
-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 待遇享受: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零星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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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 缴费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 个人缴费标准:1070元/人/年
- 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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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 缴费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 待遇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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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缴费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 特殊规定: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时间可延至2026年3月30日。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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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
-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 待遇享受: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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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人口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
- 个人缴费资助标准:
-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 定额资助: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 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6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340元
- 个人缴费资助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缴费比例:
- 35周岁及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3.4%
- 35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4.4%
以上信息为2025年贵阳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详细情况,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