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通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省内通用和跨省通用。
省内通用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已经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这意味着,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跨省通用
2024年底,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了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截至2025年3月14日,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钱包,实现了跨省共济。这些省份包括:
- 天津
- 河北
- 内蒙古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西藏
- 甘肃
- 新疆
在这些省份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山东7个省级医保部门已经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了医保钱包。
使用方式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主要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医保钱包是一种新型医保支付载体,与个人医保电子码相关联,可用于近亲属间医保钱包转账、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业务场景。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申请医保钱包,并将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给同样开通过医保钱包的近亲属,实现跨省共济。
未来展望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全力推动其他地区开通医保钱包,持续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加快扩展医保钱包使用地变更上线地区。预计在1-2年内,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真正意义上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全国共济。
所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已经在部分省份实现了跨省通用,未来将有更多的省份加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