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湖北的产假是 158天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增加产假60天,因此湖北正常分娩的产假为158天。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产假的长度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武汉市和十堰市,女职工的产假时长为128天;而在黄石市,则是158天。湖北宜昌市也鼓励支持将合法生育妇女的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但这一政策为鼓励性政策,并非强制性规定。
湖北省的产假标准为158天,但具体实施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