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农村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房屋主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 如果房屋主人是城市户口,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后,由于他们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无法重建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里收回。
- 房屋主人在村里拥有多处房屋 :
- 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但已经在村里拥有其他房产,房子倒塌后,他们无法申请重建,宅基地也可能被收回。
- 宅基地长期空置 :
- 如果房屋倒塌后,宅基地长时间未被利用(一般是两年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收回的。
- 房屋倒塌后及时修复或重建 :
- 如果房屋倒塌后,户主及时报备并希望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重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重建。
- 无人继承使用 :
- 如果房主去世后没人继承使用,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农村房屋倒塌后,宅基地是否会被收回,主要取决于房屋主人的身份、是否拥有多处房产、宅基地是否长期空置以及是否及时修复或重建等因素。如果房屋主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多处房产、长期空置或无人继承使用,宅基地更有可能被收回。反之,如果房屋主人及时修复或重建,则有可能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