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合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门诊报销基本流程
- 就医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诊疗后,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设备进行医保结算。支持出示医保码或刷社保卡累计起付线。
- 异地就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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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支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按异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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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结算 :需保存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门诊待遇标准
1.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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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通门诊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60%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最高15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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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超800元部分按60%支付,最高2000元/人;跨县域大额门诊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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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高血压年度累计最高360元,糖尿病480元。
2. 职工医保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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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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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起付后按60%比例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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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手工结算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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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按异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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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比例和年限以合肥市医保局最新政策为准,可通过医保公众号或官网查询。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合肥市医保局官方信息,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