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田县相关禁放规定,2025年春节期间(含元宵节) 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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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范围
包括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全域,其他镇建成区、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连片村庄建成区等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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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所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江河、湖泊、水库等生态保护区域均禁止燃放。
二、禁放时段
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包括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及婚丧嫁娶、乔迁等传统活动。
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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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违规 :责令停止燃放,罚款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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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规 :罚款1000-5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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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售 :禁止无证零售,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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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鼓励使用电子鞭炮、鲜花、灯笼等环保替代品。
若需燃放,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管理部门,了解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