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连续足额缴纳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申领材料
- 《山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等。
领取方式
- 网上办理:“济宁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
- 现场办理:市直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医保服务站。
生育期间的其他待遇
- 女职工分娩发生范围内医疗费,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实行个人零负担。
-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或怀孕16周以上(含16周)住院引(流)产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1600元/人次。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引(流)产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结算。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山东农村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的概览,具体细节和操作指南可能需要进一步查阅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