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年限的累计规则如下: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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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原则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采用 累计计算 方式,即断缴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但缴费年限可补缴后继续累计。
-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无需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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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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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 :通过单位补缴可恢复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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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 :需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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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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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要求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需保持 连续性 ,中断超过3个月将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且停发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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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年限清零风险
若中断6个月,后续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可能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因缴费基数和时间长度影响)。
三、失业保险
- 需累计缴费满1年未满2年才能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6个月未满1年不满足条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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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转移并累计计算年限,但医疗保险需在参保地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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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中断时间过长可能导致待遇降低。
建议 :若社保断缴6个月,建议尽快补缴养老保险,避免影响养老金待遇;若涉及医疗保险,需持续缴费以保持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