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北廊坊做关节置换手术能走医保。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中提到,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人工关节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各地要采取措施,在两年内渐进调整支付标准至不超过集采同一分组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
在廊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关节置换手术,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检查费、药品费等,以及使用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人工关节耗材费用,都可以按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等规定如下:
- 职工医保: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96%。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有门诊统筹资格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其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为 100 元,45 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 2000 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45 岁(含)以上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 3000 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 4000 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
- 居民医保:在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 50% 报销,统筹区内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3 年后报销比例提高到 60%。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80 元。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2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5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