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属于县级及以上医院范畴,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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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
二级医院通常指县级医院或省辖市的区级医院,具备101-500张床位,可提供较复杂的医疗服务(如重症监护、中等难度手术等)。从行政层级看,县、区、市级医院均属于二级及以上医院。 -
“县级以上医院”的界定标准
- 县级以上医院包括县级医院、地级市医院、省级医院等,按《医院分级管理标准》通常为二级或三级医院。
- 县级医院中,二级医院占主体,例如二级甲等、乙等医院较为普遍,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医院可能达到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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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说明
个别新成立或处于转型期的县级医院可能尚未定级,但仍在完善条件以符合二级或三级标准。这类未定级医院仍属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系。
综上,二级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覆盖范围与县级及以上行政层级的医疗机构高度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