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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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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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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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并符合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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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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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合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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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之后生育、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新标准执行,5月1日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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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 生育妇女年龄在16-49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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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 需在生育后1年内办理申领。
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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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根据生育次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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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3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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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5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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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及以上:8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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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补助 :对贫困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提高标准。
三、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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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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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含国家法定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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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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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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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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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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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及以上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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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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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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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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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节育器: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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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复通术: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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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计发天数。
五、申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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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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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结婚证(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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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需单独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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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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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生育 :需办理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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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 :按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政策与地方细则,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