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福建省生育津贴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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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生育津贴 = 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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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女职工:已领取结婚证;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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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流程:
- 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 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 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 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 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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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生育一胎:最低产假158天。
- 生育二胎:最低产假158天。
- 难产:最低产假158天+难产假15天=173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