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
根据2025年安徽省农村低保政策,农民低保仍采用 分类施保制度 ,主要分为 三类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低保类别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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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根据家庭收入水平、财产状况及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综合评估,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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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机制
实行 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调整 ,根据家庭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等级。
二、具体类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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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重点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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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三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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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需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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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成年或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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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长期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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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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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因病导致临时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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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一般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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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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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业潜力但暂未就业的待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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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助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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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享受 全额补助 (如1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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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按 差额标准 发放,补助金额高于平均水平(如1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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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按 更低差额标准 发放(如100元/人)。
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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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农户提交收入、财产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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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村集体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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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 :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法律依据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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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政策文件,分类标准与补助标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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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调整保障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民政部门及各地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请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