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存放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存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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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管理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3-5天日常零星开支限额,特殊地区可放宽至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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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柜存放 :除小额备用金外,所有现金应存放于出纳专用保险柜,不得随意放置于办公桌或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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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清月结 :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与日记账,月末结算未达账项。
二、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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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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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币按面额分类整理,成把(100张/把)、成捆(10把/捆)存放于保险柜,零散纸币单独扎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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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币按面额卷捆存放,未成卷的单独存放于卡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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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或非工作时间,保险柜外应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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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限额与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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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限额内现金当日送存银行,超限额部分必须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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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支需经银行批准,特殊情况应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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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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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备用金可暂存出纳抽屉,其余应锁入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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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交接时,前台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留存,其余需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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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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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离 :出纳与会计、审计人员职责分离,避免单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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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 :小额支出需经授权审批,大额支出需银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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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计 :每月对库存现金及收支凭证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规处理
若发现公款私存、坐支等违规行为,银行可罚款或冻结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以上规定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并定期培训员工遵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