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住院医保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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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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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医疗机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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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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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7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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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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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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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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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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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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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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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统一为7000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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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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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向上级转诊:仅负担差额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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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转基层:免基层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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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降低10-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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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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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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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首次600元/次,后续每次降低100元(最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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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专科医院和一级医院:首次400元/次,后续每次降低100元(最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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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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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5000元: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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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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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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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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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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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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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 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比例与住院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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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2025年少儿医保个人缴费350元,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住院报销比例85%-65%(按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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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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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市外报销比例降低5-2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