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行政体系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与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厅)属于上下级关系,两者的职权范围和层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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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国家卫健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卫生健康工作的统筹管理;省级卫健委是地方政府部门,接受国家卫健委的业务指导并负责本省卫生健康事务。 -
职能范围
- 国家卫健委:制定全国性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协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管理国家级医疗机构,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
- 省级卫健委(原卫生厅):落实国家政策,负责本省医疗机构监管、疾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具体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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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层级
国家卫健委属于中央行政机关,行政级别高于省级卫健委。例如,国家卫健委主任为省部级正职,而省级卫健委主任一般为厅局级正职。
结论:从行政层级和职权范围看,国家卫健委的“权力”更大;但省级卫健委在地方卫生健康事务中具有直接管理权,两者属于不同层级的上下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