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流产手术的报销标准如下:
- 怀孕未满 4 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 元。
- 怀孕未满 4 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 元。
- 怀孕满 4 个月不满 7 个月终止妊娠:3000 元。
- 怀孕满 7 个月终止妊娠:3500 元。
- 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 元。
参保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市内或省内异地具有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刷医保卡直接结算。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未能直接结算或补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 3 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