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的存入比例因地区、参保人员类型、年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 全国一般性规定:
- 在职职工: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2.5%;36 周岁至 45 周岁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2.8%;46 周岁以上(含 46 周岁)至退休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3.7%。
- 退休人员:69 周岁(含)以下的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5%;70 周岁(含)以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6%。还有按照退休人员所处年龄段进一步细分的情况,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4.6%;51 周岁至 60 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5.2%;61 周岁至 70 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 5.8%;71 周岁以上为 6.4%。
- 部分地区规定:
- 重庆: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本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缴费基数的 2%。70 岁以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 105 元 / 月,70(含)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 115 元 / 月,扣除相关代扣代缴费用后为实际划入金额。
- 昆明:35 岁以下的单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比例为 3.3%;35 至 50 岁以下为 3.8%;50 岁至退休为 4.3%。
- 连云港: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 3%;35 周岁以上至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为 3.5%;45 周岁以上为 4%。退休职工按本人养老金总额的 5% 划入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通常不设立个人账户。如果你想了解某个具体地区的详细规定,可以进一步补充信息,以便更准确地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