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门诊病历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一、门诊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 病历续页填写:每张病历续页应填写患者姓名及病历号。
- 书写工具:应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 就诊记录:患者每次就诊均要求写门诊记录。第一次在某科就诊按初诊病历记录要求;复诊、随诊、取药的门诊记录按复诊病历记录要求。
- 医学术语:要求使用医学术语,文字简明扼要。
- 检查申请单:各种检查申请单、化验单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并把检查项目及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 诊断证明: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均应复写记录在病历上。
- 会诊记录:如三次不能确诊,应提出上级会诊,或门诊会诊讨论,或收入住院诊治,并将会诊过程或指示记录在病历中。
- 知情同意:门诊病人需作有创性检查或手术治疗者,患者及家属需在知情同意卡上签名。
- 处方要求:处方中药名必须注明总量及每片(支)的剂量及用法。处方应与病历记录中的医嘱一致。
二、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
- 就诊日期、科室:记录患者就诊的日期和科室。
- 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 现病史:全面记录病人此次就诊的主要病史,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体征的特点及演变情况,伴随症状,发病以来在外院的诊治情况及结果。
- 既往病史:记录与本病有关的各系统的疾患。
- 查体和专科情况:记录一般情况,血压,浅表淋巴结,心肺、肝、脾情况等与主诉有关的常规查体。
- 辅助检查结果:记录各项辅助检查的结果。
- 诊断:写明临床诊断或印象诊断。
- 诊治意见:记录所开各种化验及影像学检查项目,所采取的各种治疗措施,处方内容等。
- 医师签名:医师需在病历上签名,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责任性。
三、初诊病历记录要求
- 一般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年、月、日(根据病情记录具体时间)、科别、患者性别、年龄等。
- 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要求精练。
- 现病史:全面记录病人此次就诊的主要病史,内容应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体征的特点及演变情况,伴随症状,发病以来在外院的诊治情况及结果。
- 既往史:记录与本病有关的各系统的疾患。
- 体格检查:一般情况,血压,浅表淋巴结,心肺、肝、脾情况等与主诉有关的常规查体。
- 诊断:已明确诊断的要写出中文诊断全称,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写出症状诊断及可能性诊断。
- 处理意见:记录所开各种化验及影像学检查项目,所采取的各种治疗措施,处方内容等。
- 医师签名:医师需在病历上签名。
四、复诊病历记录要求
- 一般项目:就诊日期、科别等。
- 主诉:简要的主诉,对本专业组、诊断明确且此次就诊为复诊的病历,可在主诉的位置写“病史同前”。
- 现病史:重点记录经过治疗后的效果及病情变化情况。
- 体格检查:根据病情变化记录必要的体格检查。
- 辅助检查:将阳性和重要的阴性检查结果抄写在记录中。
- 诊断:如无变化,可以简略;如有变化或换了医生,则应写出即时的诊断。
- 处理意见:对进行有创检查、门诊手术病人必须有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名,术前常规检查齐备,要有有创检查操作记录或手术记录等。
- 医师签名:医师需在病历上签名。
以上是一份完整门诊病历的内容和要求,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