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本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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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龄
必须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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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龄
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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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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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连续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满2年,可申请在50-55周岁之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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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前参保的女性,累计缴费满15年可延迟至55岁退休,延长15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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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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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岁参保的男性,累计缴费满15年可延迟至60岁退休,缴费年限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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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岁参保的男性,需累计缴费满10年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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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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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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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纳中断处理
若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需连续缴满3个月后方可恢复医保待遇。
四、法律依据
相关规范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和第十六条,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资格与年龄、缴费年限的关系。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统一规定与部分地区特殊政策,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