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浙江杭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门诊和住院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
- 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 4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 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70%。
-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 3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 5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60%。
-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 3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 4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60%。
- 报销规则: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先由个人承担 300 元的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
- 住院医疗费:
-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其他医疗机构(含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500 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 元。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
- 报销比例: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住院最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 70%,其他医疗机构 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80%。城乡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参与支付的住院最高限额为 30 万元。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