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的级别根据其隶属关系、规模和任务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医院等级: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一般来说,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多为三级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等多种任务,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都是三级甲等医院。但也有一些附属医院为二级医院,如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
- 行政级别:
- 正厅级:一些大学直属的附属医院被定位为正厅级单位,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等。这些医院通常由省委或市委直接任命领导,行政级别较高。
- 副厅级:部分大学的附属医院被定位为副厅级单位,如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这些医院可能由省委组织部管理,副院长或院长可能明确为副厅级。
- 正处级:一些附属医院被定位为正处级单位,如广东省的中山大学二附院、三附院等。这类医院的院长和书记通常不明确为副厅级。
- 副师级:一些军队医院,如陆军军医大学士官学校附属医院以外的 8 所三甲军校附属医院,其行政级别为副师级。军队医院的最高级别是副军级,解放军总医院是唯一评上副军级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