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个人购买医保主要有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种类型,以下是相关信息:
城乡居民医保
- 适用对象: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居住在本市且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出生 180 天内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 缴费标准:2025 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413 元 / 人 /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956 元 / 人 / 年;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 549 元 / 人 / 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820 元 / 人 / 年。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 参保缴费时间: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保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25 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符合年度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形除外)。
- 参保登记渠道:
-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 大中专学生(不含市教育局主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办理。
- 中小学生(含市教育局主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线上办理(“穗好办” APP)或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纳入我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本市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
职工医保
- 适用对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为 6.5%。2025 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9979 元,缴费基数下限为 5996 元。
- 参保登记渠道:可通过 “粤税通” 微信小程序、“穗好办” APP 或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以 “粤税通” 为例,微信搜索 “粤税通” 小程序,点击左上角跳转至 “粤信签” 小程序完成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切换至个人业务,进入【全部功能】-【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提示操作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可拨打广州市医保服务热线 12333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