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东莞看病,根据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就医情况不同,报销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情况: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直接结算: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东莞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可直接结算。住院及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支付范围、参保地的待遇规定,报销比例按深圳市内就医支付比例执行。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手工报销:若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或所患门诊特定病种尚未纳入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之后按规定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需提供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参保人身份证等材料。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临时外出就医住院费用结算: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深圳参保人异地临时外出住院就医可免备案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有变化。在东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省内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 其他情况:除临时外出住院就医外,未办理备案在东莞看病,普通门诊费用通常无法直接报销,住院费用若在深圳的市外定点医院就医,可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医保记账,但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降低 30 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 线上:可登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系统、“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进行办理。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系统为例,登录后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进行用户隐私二次认证,在温馨提示界面点击 “确认”,阅读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须知后点击 “开始办理”,填写备案信息并确认。
- 线下: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深圳市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填写《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办理。
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可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 异地备案 -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