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大病医保有多个名称,包括“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惠民保”和“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这些名称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的政策背景下有所不同。
深圳市大病医保的名称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该保险于2020年4月15日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旨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该保险主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承办公司,采取年度参保缴费的方式,参保人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深圳惠民保
“深圳惠民保”是2023年首次推出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24年继续提供保障。它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共同指导。
“深圳惠民保”不限年龄、病史、户籍和职业,覆盖各年龄段,最高赔付年龄为101岁,最小参保年龄为出生59天的婴儿。它设置了较高的免赔额,但提供了较高的报销比例和广泛的保障范围,特别适合无法购买商业保险的人群。
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
该保险于2021年1月12日上线,是深圳市为参保人量身打造的新型重大疾病类产品,面向0至69岁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它为定额给付型产品,参保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28种重大疾病后,可一次性获赔约定的保险金额。
深圳市大病医保的保障内容
重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
深圳市大病医保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万元,报销比例分段设定,1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特定疾病和药品的额外保障
大病医保还对特定疾病和药品提供额外保障,如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精神类大病治疗等。还包括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
深圳市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
覆盖所有基本医保参保人
大病医保覆盖深圳市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
跨省异地就医保障
大病医保还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的保障,参保人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报销。
深圳市大病医保的报销流程
一站式结算
大病医保实行“一站式”实时结算报销,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部分,自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需专门申请费用报销。
报销申请和审核
参保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病历、诊断证明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单位窗口办理报销申请,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在指定银行领取报销款项。
深圳市的大病医保有多个名称,包括“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惠民保”和“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保险在不同时间段和背景下有不同的保障内容和覆盖范围,但总体上都旨在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参保人可以通过一站式结算和便捷的报销流程享受这些保险提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