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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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该文件明确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即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在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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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工作起始时间 :如果参保者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那么从他开始参加工作的那一年起,一直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那一年为止,这段时间的工作年限就会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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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 :职工档案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主要依据,包括职工的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工资调整等记录。保持职工档案的完整性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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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职工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也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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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等能证明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经开始工作或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文件。
建议您在申请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时,准备好上述相关文件,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以确保认定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