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医保门诊报销分为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等不同类型,其报销流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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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就诊: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
- 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例如,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于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若金额不超过100元(含),医保基金将承担30%的费用,剩余70%由个人自行支付;而超过100元的部分则完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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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就诊:参保人员在市域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
- 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为7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则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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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申请鉴定: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并填写《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表》,由科室主治或以上医师依据慢特病准入标准进行初审,最终由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再由鉴定医疗机构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 鉴定审核: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包括线上或线下审核、专家团队复审等环节。
- 待遇享受:鉴定通过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按照相应病种的报销比例支付费用。
总的来说,宝鸡医保门诊报销流程根据不同的门诊类型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应了解清楚自己所参加医保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