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的医保特殊病种定点医院是指为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指定医院。了解这些定点医院的具体信息、相关政策以及报销流程对于参保人员非常重要。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列表
定点医院名单
马鞍山市目前确定的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市十七冶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原第八六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博望区人民医院。
专科医院
部分专科医院如市中心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慈安精神病医院、解放军第86医院及中爱精神病医院也承担特殊病种的鉴定工作。
医保政策相关信息
病种目录
马鞍山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包含63种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肺动脉高压、阿尔茨海默病等。
报销比例和限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常见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2500元,每增设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6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起付线400元,省内、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
异地就医
马鞍山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在省内、省外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种的就医和报销,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
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流程包括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或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领取并填写审批表。
注意事项
- 定点医院选择:参保人员需选择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具有相关专科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
- 用药范围: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按一定比例报销,丙类药不报销。
- 医保断缴:医保尽量不要断缴,断缴后会影响报销资格和限额。
马鞍山市的医保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专科医院,参保人员需根据病种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并注意用药范围和医保断缴等问题。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