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门诊异地就医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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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直接结算: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按照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 未能直接结算: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自付10%后按规定结算。其中,办理长住外地备案的,按照医保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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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临时外出
-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全额垫付。
- 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
- 长住外地
- 参保人员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可在长住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长住外地参保人员临时离开长住地去其他省、直辖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
- 转外就医
- 参保人员因患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外诊治建议。
-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备案后,可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其中,长住外地参保人员应由当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建议,方可转至长住地所在省或直辖市以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
- 临时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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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异地就医
-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的人员,及异地校址的人员(在杭大学生就读在学校的其他校区)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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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杭州成为全省首批7个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的统筹地区之一。参加杭州医保且已进行相应病种备案的参保人员,在省外异地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在当地开通门诊慢特病业务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杭州医保门诊异地就医政策涵盖了省内和跨省两种情况,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结算方式和个人自付比例,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和便利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