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社保交满15年后是否可以只交医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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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如果参保人是单位在职职工,参加的是职工社保,那么不能单独办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因此,在员工正常受雇于用人单位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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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与在单位参保的职工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遵循自愿原则,且只需要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即可。所以,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即使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已交满15年,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经济状况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并单独缴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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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若参保人拥有医保视同缴纳年限,并且实际缴纳年限加上视同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当地规定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男性需满30年,女性需满25年),则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纳医保费用,转而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深圳社保交满15年后能否只交医保,取决于参保人的具体身份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对于大多数普通参保人来说,仍需按规定继续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医疗保障权益;而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或有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者,则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