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职工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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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全省统一费率:2025年调整为0.7%,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 部分地区执行比例:昆明市等统筹地区按0.9%执行,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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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 参保范围
- 有条件地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需同步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用。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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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 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 昆明市等地区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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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责任
-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非同步参保)均无需个人缴费。
如需了解具体地区或单位的缴费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