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折算为职工医保的要求,主要依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要求说明:
-
市内参保转换
- 原市内参保的折算:如果参保人是原市内参保的居民医保,当转为参加职工医保时,其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可按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实际缴费月数(折算不足整月的向上取整计算)。例如,若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3年(36个月),则可折算为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缴费年限为4.5个月,向上取整为5个月。
- 原市外参保的折算:在本市外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本市外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认定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且缴费时间也可按照缴费月数的12.5%折算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折算不足整月的向上取整计算)。
-
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职工医保
- 连续参保2年以上:如果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当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其中,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2.5%的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即,要么居民医保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超过6个月,要么居民医保折算后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超过6个月。
- 未连续参保2年以上: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转为随单位参保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才按规定予以报销。
总的来说,重庆居民医保折算为职工医保的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确保顺利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和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