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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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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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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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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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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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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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3%,个人自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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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9.5%,个人自付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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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6%,个人自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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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人员
- 外来从业人员 :一级医院72%,二级医院68%,三级医院64%
二、门诊报销政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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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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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就诊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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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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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综合医院(大点):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30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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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门诊报销额度为1000元/月,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为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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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广州医保覆盖27种门诊特定病种,起付线为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30%-55%(具体病种需确认)
三、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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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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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其他城乡居民600元/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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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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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备案,未备案普通门诊无法报销,但住院、门特、生育等可事后报销(比例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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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确认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目录一致,药品、诊疗项目需在医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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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方式
- 报销比例以实际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为基数,超出部分需自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社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