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医保定点医院 并不需要每年重新定点 。如果参保人连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都在原定点医院就医,那么无需办理任何定点手续,可以直接到原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和记账。
如果参保人超过一个自然年度没有在原定点医院就医,则需要进行重新选择定点医院的操作。每年1月1日起,新的医保年度开始时,医保参保人将有权利重新选择定点医院。
对于首次选择定点的参保人,如果需要修改定点医院,可以在医保年度开始时进行变更,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如果超出修改次数,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医保定点的更新并非固定每年一次,而是根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参保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医保年度开始时重新选择定点医院,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