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住院报销的比例会因参保类型、医院等级、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
- 湖南: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 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 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 60%;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50%。
- 河南:乡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200 - 800 元部分报销 70%,800 元以上报销 90%。县级医院(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400 - 1500 元部分报销 63%,1500 元以上报销 83%。市级医院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500 - 3000 元部分报销 55%,3000 元以上报销 75%;三级医院,900 - 4000 元部分报销 53%,4000 元以上报销 72%。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 - 4000 元部分报销 53%,4000 元以上报销 72%;三级医院,1500 - 7000 元部分报销 50%,7000 元以上报销 68%。省外就医,1500 - 7000 元部分报销 50%,7000 元以上报销 68%。
城镇职工医保
- 北京: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从起付标准到 3 万元的费用,报销 85%;3 万元到 4 万元的费用,报销 90%;超过 4 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 9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 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 珠海: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为一级医院 94%,二级医院 93%,三级医院 92%;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5%。
国家医保局要求住院医药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 70% 左右。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可以提供具体的参保地区和参保类型等信息,以便更详细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