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十高铁动车运用所的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征地拆迁范围、补偿标准、临时用地补偿、铁路回收地补偿等。以下是详细的补偿方案和政策措施。
征地拆迁范围
征地拆迁范围
西十高铁陕西段涉及西安市灞桥区、长安区、蓝田县,商洛市商州区、山阳县共2市5个县(区)。征地拆迁正式用地包括铁路正线、站场、站房、西安东站至西安站联络线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和建筑、“三电”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
拆迁建构筑物
拆迁建构筑物包括正式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地下建构筑物,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铁路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和弃渣场下游安全保护距离内的建筑物(以西十高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涉及的建筑物拆迁量为准)及铁路综合开发要求拆迁的建构筑物单独计列,纳入拆迁安置范围。
征地拆迁安置及补偿标准
永久用地补偿
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按照项目沿线涉及县(区)政府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为1200元/亩,砍移树木补偿费根据树木类型在20000-40000元/亩之间,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按土木房650-750元/平方米、砖木房750-850元/平方米、砖混房950-1050元/平方米、混凝土框架房11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临时用地补偿
铁路施工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铁路回收地补偿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
其他相关问题
耕地占补平衡
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按照“县域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保重点”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指导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问题
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按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
该项目实施在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要求的情况下,免收河道占用费、交叉道口开设费。文物考古勘探、挖掘依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与省有关部门本着从低优惠的原则签订实施协议,组织实施。
西十高铁动车运用所的拆迁补偿方案详细且全面,涵盖了征地拆迁范围、补偿标准、临时用地补偿、铁路回收地补偿等多个方面。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和建构筑物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考虑了耕地占补平衡和社会保障问题。还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支持项目建设。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被拆迁群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