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社保中的医保个人账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给父母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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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区:自2024年9月19日起,武汉市正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武汉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在省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医保共济账户后,家庭成员可相互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但前提是家庭成员也参加了湖北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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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目前湖北其他部分地区尚未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共济使用,但实现了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湖北的哪个地区,使用家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时,都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同时,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建议在使用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