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江西省对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行定额划入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42号),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原来的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5%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划入77元。
这意味着不论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数额是多少,他们每个月都将获得固定的77元划入其医保个人账户。这一变化旨在统一全省的标准,并且对于那些养老金较高的退休人员来说,意味着他们的医保划入金额相较于改革前有所减少。例如,如果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月,按照之前的3.5%的比例计算,每月可以获得105元的医保划入,而现在则是固定的77元,减少了28元/月,一年下来就是336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无论其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性质如何,也不论其养老金的具体数额。这有助于确保所有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医保待遇,尽管这种公平性是以牺牲部分高养老金领取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同时,这也反映了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使得更多的普通门诊费用能够得到报销,从而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为了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体系的社会互助功能,江西省还实施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享政策。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仅可以供自己使用,还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这一举措不仅加强了家庭内部的经济支持网络,也体现了社会福利制度更加人性化的一面。
江西省退休人员每月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固定为77元,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并且与之前的基于养老金比例的划入方式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虽然对于一些高养老金领取者而言,这意味着个人账户资金的减少,但整体上,它促进了医保资源的更合理分配,并提高了医保体系的服务水平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