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三相电价格根据用途和用电性质不同,执行以下两类收费标准:
一、农业生产用电(如灌溉、农机等)
-
分档计价
- 第一档:0-200度/月,0.48元/度
- 第二档:201-400度/月,0.53元/度
- 第三档:401度及以上/月,0.78元/度
-
执行说明
具体电价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当地供电部门或“网上国网”APP查询最新标准。
二、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家庭使用三相电)
-
阶梯电价(年累计用电量)
- 第一档:0-2160度,0.4983元/度
- 第二档:2161-4200度,0.5483元/度
- 第三档:4201度及以上,0.7983元/度
-
分时电价(可选)
- 低谷时段(23:00-7:00):0.2983元/度
- 高峰时段(11:30-18:30):0.5483元/度
- 尖峰时段(夏季19:30-21:30,冬季18:30-20:30):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
补充说明
- 若用电性质不明确(如家庭小作坊等),需向供电企业申报用途以确定电价类别。
- 部分地区可能对农业用电有专项补贴或特殊计价方式,建议通过95598热线或营业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