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最新政策及各地执行标准,陕西峰谷电价体系可分为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等类别,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电峰谷电价(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
分时时段划分
-
峰段 :8:00-20:00,电价加价0.05元/千瓦时
-
平段 :7:00-8:00、11:30-18:00,电价0.49元/千瓦时
-
低谷 :20:00-次日8:00,电价降价0.2元/千瓦时
-
-
分时电价标准
-
低谷段 :0.2983元/千瓦时
-
平段 :0.4983元/千瓦时
-
峰段 :0.5483元/千瓦时
-
二、农业生产用电峰谷电价
- 分时时段 :与居民用电峰段一致(8:00-20:00峰段加价0.05元/千瓦时)
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电价
-
两部制电价
-
容量要求 :315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可选大工业生产用电两部制电价,或峰谷电价+6分/千瓦时
-
调整优惠 :2030年前对充换电设施免收需量电费
-
-
分时电价标准 (部分用户执行)
-
峰段 :0.5483元/千瓦时
-
平段 :0.4983元/千瓦时
-
低谷 :0.2983元/千瓦时
-
四、其他说明
-
政策调整 :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坚持自愿原则,执行周期为1年,不调整则延续
-
历史调整 :2021年曾实施过不同标准(如低谷0.29元/度、峰段0.54元/度),但自2025年4月1日起已更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陕西省发改委及各地执行文件,具体以当地电网企业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