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慢病的流程包括资格认定、费用结算和报销等步骤。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资格认定
- 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结算时,可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需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两名相关专业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不少于1名)进行鉴定并签名,再由医院医保科进行申请办理。
- 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对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但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或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需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费用结算
- 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码或社保卡、身份证,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医院)就诊,产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部分还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因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可以于次年由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将资料申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予报销。
所需材料
初次申报
- 定点医疗机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的复印件。
- 医保经办机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的复印件。
复审认定
- 定点医疗机构: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相关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原件、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资料。
- 医保经办机构: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相关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原件、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资料。
注意事项
就医买药地点
参保人员需在西安市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诊买药。可以通过“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购药注意事项
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要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慢病的流程包括资格认定和费用结算。初次申报和复审认定的具体材料和要求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相似。参保人员需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并注意就医和购药的地点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