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异地就医备案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以下是详细信息: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备案人群及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异地 “户口簿首页” 和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异地居住证;如无异地居住证,也可提供社区居住证明。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
- “两城一家” 大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
- 海南候鸟人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备案方式
- 窗口备案:携带居住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各县(市)区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他人可代办,不需提供代办人材料。
- 线上备案:可通过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办理。微信搜索 “龙江医保” 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快速备案】,选择备案情况后点击【确认信息】,进入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点击【提交申报】,显示 “提交成功” 即完成备案;下载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点击首页【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备案界面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提示依次进行选择,点击【开始备案】,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备案】,显示 “提交成功” 即完成备案。
- 电话视频办:拨打 0467 - 12393 电话进行 5G 视频办,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异地居住证明材料。手机移动用户视频拨打 0467 - 12393;或关注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的特色服务,然后依次点击视频办事→各地市医保→鸡西市进入视频通话。
- 有效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如需变更备案城市,满 6 个月后方可以变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 备案方式
- 窗口备案: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各县(市)区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他人可代办,不需提供代办人材料。
- 线上办理:省内、跨省均可通过 “龙江医保” 微信公众号备案,关注后点击 “服务大厅”-“异地备案”-“临时外出就医” 进行备案提交即可完成。跨省备案还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打开后点击 “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外省的备案。也可拨打 0467 - 12393 电话进行 5G 视频办,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
- 有效期: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手续有效期为 6 个月,期间回鸡西市就医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鸡西市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门诊个人账户 “免备案”,参保人不属于异地长期备案,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临时外出就医 “免备案” 住院和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服务。但如果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仍需按上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方式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