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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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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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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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30%。
对于大病医疗费用,还有分段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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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1-10000元之间的,补偿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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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1-18000元之间的,补偿比例为70%。
住院起付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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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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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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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6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适用于咸阳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办理住院手续前,向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咨询最新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