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喀什医保政策及全国通用提取规则,2025年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提取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一、可提取的情形
- 参保人死亡
- 亲属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账户余额继承手续。
- 参保人移民或定居国外
- 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定居材料。
- 异地转移无法办理账户余额转出
-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若无法转移医保账户余额,可申请提取。
- 其他特殊情况
- 如停保(需提供停保证明)、退休后异地安置(需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提取流程(以通用流程为例)
- 准备材料
- 根据提取情形准备相应材料(如死亡证明、移民证明、停保证明等)。
-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及医保卡,前往喀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理提现手续。
- 账户资金划转
- 若需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卡面显示合作银行),需到银行网点激活后,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金融账户再提取。
- 线上转移接续(仅限异地转移)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新疆专区→申请“转移接续办理”完成余额转移。
三、注意事项
- 仅限个人账户余额
- 可提取部分仅为个人账户资金(约占缴费的2%左右),单位缴纳部分不可提取。
- 跨地区政策差异
- 北京、天津等地允许部分提现,但新疆喀什目前仅支持特殊情形提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
- 专款专用原则
- 非特殊情况下,医保余额仅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支付,不可随意支取。
如需进一步确认流程或材料,建议联系喀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998-12393或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