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工医保报销有起付线。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山西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划分,具体如下:
- 一类收费价格(三甲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为 80 元 / 次;
- 二类收费价格(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为 50 元 / 次;
- 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为 30 元 / 次。
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 300 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在住院方面,太原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根据医院收费级别不同有所区别:
- 执行一类价格的医疗机构(三甲医院)起付线为 800 元;
- 执行二类价格的医疗机构(三乙、二甲医院)起付线为 500 元;
- 执行三类价格的医疗机构(二乙、一级医院)起付线为 300 元。
患者当年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全额扣除,第二次住院减半,三次及以上住院免收起付线。急诊住院、非急未转住院起付线不享受减免政策。其他地区的住院起付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