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如下: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部级:北京1100元,天津800元,河北800元,山西800元,内蒙古800元
- 司局级:北京650元,天津480元,河北450元,山西480元,内蒙古460元
- 其他人员:北京500元,天津380元,河北350元,山西350元,内蒙古350元
东北地区(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
- 部级:沈阳800元,大连800元,吉林800元,黑龙江800元
- 司局级:沈阳480元,大连490元,吉林450元,黑龙江450元
- 其他人员:沈阳350元,大连350元,吉林300元,黑龙江300元
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
- 部级:上海1100元,江苏900元,浙江900元,宁波800元,安徽800元,福建900元,厦门900元,江西800元,山东800元,青岛800元
- 司局级:上海600元,江苏490元,浙江500元,宁波450元,安徽460元,福建480元,厦门500元,江西470元,山东480元,青岛490元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 部级:郑州900元,湖北800元,湖南800元
- 司局级:郑州480元,湖北480元,湖南45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住宿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季节、酒店类型等因素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确认。